警察消防海巡移民空勤人員及協勤民力安全金發給辦法  ( 106 年 12 月 30 日)
第6條
本條例第四條第三項所稱其他同性質濟助金,指執行勤務而得申請其他有 政府經費挹注成立之各類財團法人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