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移民署人員服制辦法  ( 105 年 10 月 26 日)
第5條
便服穿著時機如下:

一、受理入出國及移民申請案件。

二、執行入出國查驗、值班及線上相關勤務。

三、新進人員於訓練中心執行訓練課程。

四、其他經移民署規定有穿著之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