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收費標準  ( 104 年 09 月 04 日)
第2條
申請核發警察刑事紀錄證明者,應繳納證明書費用每份新臺幣一百元。同 一次申請二份以上者,自第二份起每份收費新臺幣二十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