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出國查驗及資料蒐集利用辦法  ( 106 年 10 月 23 日)
第9條
大陸地區人民出國,應備有效之入出境許可證件(含有效之加簽效期), 經移民署查驗相符,並於其入出境許可證件內加蓋出國查驗章戳後出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