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出國及移民法  跨國(境)人口販運防制及被害人保護 ( 105 年 11 月 16 日)
第46條
有關跨國(境)人口販運防制、查緝及被害人保護之具體措施、實施方式 及其他應遵行事項,由主管機關會同法務部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