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防團隊編組訓練演習服勤及支援軍事勤務辦法  編組 ( 104 年 01 月 21 日)
第28條
為利民防人員之管理,以備迅速召集服勤,平時各級幹部應對所屬編組成 員經常實施聯繫訪問。

為促進民防人員向心力及交流,民防團隊得辦理聯誼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