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警察大學臺灣警察專科學校養成教育學生公費待遇及津貼辦法  ( 92 年 01 月 15 日)
第3條
下列班別學生在校修業期間享受公費待遇及津貼如下:

一、中央警察大學四年制各學系、臺灣警察專科學校專科警員班正期學生 組學生:服裝費、主副食費、書籍費、平安保險費、見學費、實習費 及生活津貼。

二、中央警察大學研究所碩士班全時在職生、二年制技術系、臺灣警察專 科學校專科警員班進修學生組學生:服裝費、主副食費、書籍費、見 學費、實習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