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害犯罪防治法施行細則  ( 105 年 06 月 01 日)
第6-1條
本法第十三條第三項及第十三條之一第二項所定出版品之目的事業主管機 關,指行為人或所屬公司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