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處理辦法  警察機關之調查程序 ( 101 年 06 月 21 日)
第24條
證人、關係人或違反本法之行為人、嫌疑人到場後,應即時訊問,並將到 場時間及訊問起訖時間記明筆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