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警察大學臺灣警察專科學校初試錄取人員身家調查辦法  ( 99 年 07 月 23 日)
第3條
身家調查項目如下:

一、刑案紀錄資料。

二、治安顧慮人口資料。

三、曾服公職受懲戒或行政懲處紀錄。

四、國籍、戶籍資料。

五、學歷資料。

六、受監護或輔助宣告資料。

七、身心健康狀況。

八、其他品德及忠誠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