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送現職警察人員進修辦法  ( 102 年 10 月 30 日)
第2條
保送現職警察人員進修分國內、國外兩種:

一、國內進修:係指入國內大專校院進修與警政有密切關係系科者而言。

二、國外進修:係指入國外大專校院進修與警政有密切關係系科者而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