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受理濕地保育法所定查詢及申請許可案件收費標準  ( 105 年 11 月 01 日)
第2條
查詢申請許可案件是否位於重要濕地或濕地保育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十 五條第二項所定應納入整體規劃與管理範圍之其他濕地及周邊環境內,其 查詢土地筆數十筆以下者,每件繳納新臺幣三百元;超過十筆者,每超過 十筆加計新臺幣六十元,不足十筆者,以十筆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