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計畫法施行細則  ( 105 年 06 月 17 日)
第3條
本法第五條所定之國土白皮書,中央主管機關應每二年公布一次;其內容 應包括國土利用相關現況與趨勢、國土管理利用之基本施政措施及其他相 關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