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自行規劃申請參與公共建設作業辦法  ( 105 年 04 月 11 日)
第10條
主辦機關提供土地、設施案件之初審,涉及其他機關權責事項者,主辦機 關應邀請其他機關共同審核,並得視需要邀請專家、學者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