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下水道污水處理廠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 105 年 02 月 26 日)
第9條
再利用許可之展延申請,由事業及再利用機構共同檢具下列申請文件一式 十份,向本部提出申請:

一、事業及再利用機構基本資料。

二、事業及再利用機構共同申請意願書。

三、再利用運作計畫書,包括事業廢棄物基本資料、清除計畫及再利用計 畫。

四、產品銷售紀錄。

五、其他經本部規定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