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級海岸保護區以外特定區位申請許可案件審查規則  ( 105 年 02 月 01 日)
第3條
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項第二款所定符合海岸保護計畫、海岸防護計畫管制 事項,其許可條件如下:

一、符合海岸保護計畫、海岸防護計畫所載明之相容使用,且非屬禁止使 用項目。

二、海岸保護計畫或海岸防護計畫公告實施前,依前條規定審查。

三、本法第十三條第二項規定依其他法律規定納入保護而免訂定海岸保護 計畫之地區,已徵得海岸保護區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