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主管活動場所無障礙設施設備設計標準  ( 104 年 10 月 22 日)
第5條
活動場所於戶外設置之樓梯、升降設備、輪椅觀眾席位、停車空間、無障 礙標誌及服務臺等設施設備,準用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設計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