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岸管理法  罰則 ( 104 年 02 月 04 日)
第35條
規避、妨礙或拒絕第二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之調查、勘測者,處新臺幣一 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及強制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