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級及國家級重要濕地經營管理許可收費回饋金繳交運用辦法  ( 103 年 12 月 23 日)
第7條
申請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不予許可:

一、不符合土地使用分區之相關規定。

二、經認定有害於濕地之保育及明智利用之虞者。

三、違反本法或其他法令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