濕地保育法  罰則 ( 102 年 07 月 03 日)
第36條
規避、妨礙或拒絕第六條第二項之調查或第三十一條第二項之調查、查驗 或定期檢查者,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按次處罰並強制 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