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住宅經營管理者評鑑及獎勵辦法  ( 106 年 06 月 28 日)
第2條
本辦法評鑑及獎勵之對象,為民間興辦社會住宅之經營管理者或主管機關 委託經營管理社會住宅之受託人(以下稱社會住宅經營管理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