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法
居住品質
( 106 年 01 月 11 日)
第42條
中央主管機關為促進住宅品質之提升,得定期舉辦居住環境改善之評鑑、 獎勵或競賽,並邀集相關機關、專家學者共同參與,作為直轄市、縣(市 )住宅計畫經費補助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