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物機械停車設備設置及檢查管理辦法  ( 93 年 11 月 09 日)
第14條
申請核發檢查員證者,應檢附申請書及下列證明文件:

一、機械、電機、電子工程等技師證書及執業執照正本及其影本,或機械 停車設備乙級裝修技術士證正本及其影本各一份。

二、檢查員資料卡。

三、檢查員訓練結業證書正本及其影本各一份。

前項文件有變更者,應向中央主管建築機關辦理變更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