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管理辦法  ( 93 年 06 月 17 日)
第7條
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申請審查許可時,其廣告招牌燈之裝設,應依建築技 術規則建築設備編第十四條之規定辦理。

設置於建築物之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其裝設之廣告招牌燈應依建築物公 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之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