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繕工程承攬契約應記載事項實施辦法  ( 96 年 04 月 25 日)
第7條
本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八款所定驗收之規定,應載明下列事項:

一、履約標的之完工條件及認定標準。

二、驗收程序。

三、驗收瑕疵處理方式及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