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備編  服務昇降機 ( 106 年 10 月 18 日)
第130條
昇降送貨機之昇降機道,應使用不燃材料建造,其開口部須設有金屬門。

第131條
(刪除)
第132條
應裝置連動開關使當昇降機道所有之門未緊閉前,應無法運轉昇降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