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  施工品質 ( 105 年 06 月 07 日)
第8條
建築物構造施工,須以施工說明書詳細說明施工品質之需要,除設計圖及 詳細圖能以表明者外,所有為達成設計規定之施工品質要求,均應詳細載 明施工說明書中。

第9條
建築物構造施工期中,監造人須隨工作進度,依中華民國國家標準,取樣 試驗證明所用材料及工程品質符合規定,特殊試驗得依國際通行試驗方法 。

施工期間工程疑問不能解釋時,得以試驗方法證明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