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  深基礎 ( 105 年 06 月 07 日)
第90條
基樁之垂直支承力及抗拉拔力,根據基樁種類、載重型式及地層情況,依 基礎構造設計規範之分析方法及安全係數計算;其容許支承力不得超過基 樁本身之容許強度。

基樁貫穿之地層可能發生相對於基樁之沉陷時,應檢討負摩擦力之影響。

基樁須承受側向作用力時,應就地層情況及基樁強度依基礎構造設計規範 推估其容許側向支承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