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  構材設計 ( 105 年 06 月 07 日)
第508條
鋼骨鋼筋混凝土構造之柱採用包覆型鋼骨鋼筋混凝土設計時,其相接之梁 ,得採用包覆型鋼骨鋼筋混凝土梁或鋼梁;採用鋼管混凝土柱時,其相接 之梁,應採用鋼梁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