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  工作應力設計法 ( 105 年 06 月 07 日)
第440-1條
工作應力設計法之設計載重除依第四百十三條之一之規定外,其載重因數 及載重組合應視工作應力設計法之特性設計,設計細節於設計規範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