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  接合設計 ( 105 年 06 月 07 日)
第296-1條
錨栓之設計需能抵抗在各種載重組合下,柱端所承受之拉力、剪力與彎矩 ,及因橫力產生之彎矩所引致之淨拉力分量。

混凝土支承結構的設計需安全支承載重,故埋入深度需有一適當之安全因 子,以確保埋置強度不會因局部或全部支承混凝土結構之破壞而折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