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基地之綠化,其綠化總二氧化碳固定量應大於二分之一最小綠化面積
與下表二氧化碳固定量基準值之乘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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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用分區或用地 │二氧化碳固定量基準值(公斤/平方公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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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用地、公園用地 │ 五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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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區、工業區(不含│ 三百 │
│科學園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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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二類以外之建築基地│ 四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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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基地之綠化檢討以一宗基地為原則;如單一宗基地內之局部新建執照
者,得以整宗基地綜合檢討或依基地內合理分割範圍單獨檢討。
建築基地綠化之總二氧化碳固定量計算,應依設計技術規範辦理。
前項建築基地綠化設計技術規範,由中央主管建築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