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按裝及材料之堆積 ( 107 年 03 月 27 日)
第158條
建築物各構材之按裝時應用支撐或螺栓予以固定並應考慮其承載能力。

第159條
工程材料之堆積不得危害行人或工作人員及不得阻塞巷道,堆積在擋土設 備之周圍或支撐上者,不得超過設計荷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