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防火區劃 ( 107 年 03 月 27 日)
第79-4條
防火構造建築物之外牆,除本編第七十九條及第七十九條之三及第一百十 條規定外,其他部分外牆應具有半小時以上防火時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