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廁所、污水處理設施 ( 107 年 03 月 27 日)
第48條
廁所應設有開向戶外可直接通風之窗戶,但沖洗式廁所,如依本章第八節 規定設有適當之通風設備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