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樓梯、欄杆、坡道 ( 107 年 03 月 27 日)
第33條
建築物樓梯及平臺之寬度、梯級之尺寸,應依下列規定:

┌────────────┬───────┬────┬────┐ │用途類別 │樓梯及平臺寬度│級高尺寸│級深尺寸│ ├────────────┼───────┼────┼────┤ │一、小學校舍等供兒童使用│一點四零公尺以│十六公分│二十六公│ │ 之樓梯。 │上 │以下 │分以上 │ ├────────────┼───────┼────┼────┤ │二、學校校舍、醫院、戲院│一點四零公尺以│十八公分│二十六公│ │ 、電影院、歌廳、演藝│上 │以下 │分以上 │ │ 場、商場(包括加工服│ │ │ │ │ 務部等,其營業面積在│ │ │ │ │ 一千五百平方公尺以上│ │ │ │ │ 者),舞廳、遊藝場、│ │ │ │ │ 集會堂、市場等建築物│ │ │ │ │ 之樓梯。 │ │ │ │ ├────────────┼───────┼────┼────┤ │三、地面層以上每層之居室│一點二零公尺以│二十公分│二十四公│ │ 樓地板面積超過二百平│上 │以下 │分以上 │ │ 方公尺或地下面積超過│ │ │ │ │ 二百平方公尺者。 │ │ │ │ ├────────────┼───────┼────┼────┤ │四、第一、二、三款以外建│七十五公分以上│二十公分│二十一公│ │ 築物樓梯。 │ │以下 │分以上 │ └────────────┴───────┴────┴────┘ 說明:

一、表第一、二欄所列建築物之樓梯,不得在樓梯平臺內設置任何梯級, 但旋轉梯自其級深較窄之一邊起三十公分位置之級深,應符合各欄之 規定,其內側半徑大於三十公分者,不在此限。

二、第三、四欄樓梯平臺內設置扇形梯級時比照旋轉梯之規定設計。

三、依本編第九十五條、第九十六條規定設置戶外直通樓梯者,樓梯寬度 ,得減為九十公分以上。其他戶外直通樓梯淨寬度,應為七十五公分 以上。

四、各樓層進入安全梯或特別安全梯,其開向樓梯平臺門扇之迴轉半徑不 得與安全或特別安全梯內樓梯寬度之迴轉半徑相交。

五、樓梯及平臺寬度二側各十公分範圍內,得設置扶手或高度五十公分以 下供行動不便者使用之昇降軌道;樓梯及平臺最小淨寬仍應為七十五 公分以上。

六、服務專用樓梯不供其他使用者,不受本條及本編第四章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