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造業法  輔導及獎勵 ( 104 年 02 月 04 日)
第50條
中央主管機關為改善營造業經營能力,提升其技術水準,得協調相關主管 機關就下列事項,採取輔導措施:

一、市場調查及開發。

二、改善產業環境。

三、強化技術研發及資訊整合。

四、提升產業國際競爭力。

五、健全人力培訓機制。

六、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輔導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