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造業法
分類及許可
( 104 年 02 月 04 日)
第10條
土木包工業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負責人應具有三年以上土木建築工程施工經驗。
二、資本額在一定金額以上。
前項第二款之一定金額,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