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 92 年 12 月 31 日)
第13條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依本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檢具之年度業務報告書,其內 容如下:

一、公司基本資料:包括公司名稱、所在地、統一編號、資本額、員工人 數與名冊、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字號、登記營業範圍之科別及董 事長或代表人姓名。

二、執業技師名冊。

三、年度內相關異動情形。

四、年度辦理服務案件統計表:包括服務案件名稱、委託者名稱資料、服 務契約金額與本年度完成金額、主要參與執業技師、合作建築師事務 所及其他協力廠商或分包情形、服務內容摘要。

五、研究發展及人才培育經費編列、支出情形。

六、其他主管機關規定事項。

七、報告日期。

前項年度業務報告書得以電子方式辦理,其傳輸格式及電腦資料庫,由主 管機關指定之。傳送資訊內容,由工程技術顧問公司自行檢核;如有錯誤 ,應辦理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