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  輔導及獎懲 ( 92 年 07 月 02 日)
第31條
全國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違反第二十五條第一項規定者,由商業 團體主管機關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