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水道工程設施標準
雨水下水道管渠及其附屬設施
( 98 年 11 月 27 日)
第14條
道路側溝設置規定如下:
一、U型側溝設置於道路二側,溝頂舖以預鑄溝蓋板,底槽為半圓形,溝 底縱坡應使流速符合第七條之規定。
二、進水口間距為四公尺至十公尺。
三、道路L型側溝橫坡最緩為十分之一,最陡為五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