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施行細則  ( 107 年 06 月 08 日)
第66條
主辦機關依本法第五十一條之一第二項規定與該民間機構優先定約前,應 依第八十條規定辦理資產總檢查,並就繼續營運進行規劃及財務評估,研 訂繼續營運之條件,以與該民間機構議定契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