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施行細則  ( 107 年 06 月 08 日)
第65條
主辦機關依本法第五十一條之一第一項規定辦理營運績效評定,應成立評 估委員會辦理之。

主辦機關應將營運績效評定結果,以書面通知民間機構,並公開於主辦機 關資訊網路,期間不少於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