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施行細則  ( 107 年 06 月 08 日)
第56條
申請人依本法第四十三條及第四十六條規定提出金融機構融資意願書時, 應一併提出金融機構對投資計畫書之評估意見,其評估意見得載明融資續 作主要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