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受益費徵收條例施行細則  免徵及緩徵範圍 ( 106 年 04 月 19 日)
第87條
市區道路工程之受益線及受益面為都市計畫農業區或保護區者,得申請 緩徵工程受益費,於都市計畫分區使用變更後由主辦都市計畫單位以都 市計畫變更副本函送經徵機關補徵之。但自該項工程受益費開徵之日起 ,滿五年仍未變更為其他使用分區者,不得再行補徵,該項工程受益費 應予註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