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受益費徵收條例施行細則  免徵及緩徵範圍 ( 106 年 04 月 19 日)
第80條
土地及其改良物於公告徵收工程受益費後,因政府依法變更使用而合於本 條例第十四條規定者,自變更之日起應予免徵工程受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