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水道法施行細則
( 96 年 06 月 05 日)
第3條
本法所稱下水道分為左列三種:
一、雨水下水道:專供處理雨水之下水道。
二、污水下水道:專供處理家庭污水及事業廢水之下水道。
三、合流下水道:供處理雨水、家庭污水及事業廢水之下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