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  ( 103 年 08 月 04 日)
第20條
本辦法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六月三十日修正施行前,已循都市計畫擬定、變 更程序,訂定容積移轉相關規定者,得依其都市計畫規定辦理容積移轉。

其計畫規定之執行如有困難者,得依都市計畫擬定、變更程序變更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