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  作業方法 ( 106 年 04 月 18 日)
第47條
都市計畫圖已無法適用且無正確樁位資料可據以展繪都市計畫線者,得以 新測地形圖,參酌原計畫規劃意旨、地籍圖及實地情形,並依都市計畫擬 定或變更程序,重新製作計畫圖。原計畫圖於新計畫圖依法發布實施之同 時,公告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