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住宅管理人員訓練發證及收費辦法  ( 107 年 07 月 02 日)
第6條
經登錄及領有管理人員證書者,除本辦法另有規定外,得參加全國聯合會 舉辦之管理人員換證訓練(以下簡稱換證訓練)。